永嘉县审计局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我局200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决定成立以杨正芳为组长,朱挺建(主审)、戴光玲为成员的审计组,对永嘉县瓯北自来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情况进行送达审计。预计审计实施时间:2009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在审计实施期间,欢迎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来人、来函、来电或登录永嘉审计网,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审 计 纪 律 公 示
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应遵守以下八项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组办公地点: 永嘉县审计局基建审计科
联 系 电 话: 67223038或67229535
13605872089(662809)
13968958975(658975)
永嘉审计网网址: http://www.yjsj.gov.cn
永嘉县审计局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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